各学院:
为进一步做好2022-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加分工作,现将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
此次竞赛申报加分对象仅限2022-2023学年第二学期中参赛并获奖的学生。
二、申报程序
根据《福建商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及奖励办法(修订)》(闽商院文〔2022〕25号)(见附件),申请学科竞赛加分的学生须向本人所在学院提交申请书(申请书样式见附件)、并填写《福建商学院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课程成绩加分评定表》(见附件)、《福建商学院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课程成绩加分汇总表》(见附件)及相关获奖佐证材料。
学生加分申请经所在学院初审,通识教育学院(创新创业教育中心)审核确定并公示后由通识教育学院(创新创业教育中心)统一报送教务处。
请各学院经办人员及时通知需要加分的学生做好加分的申请工作。
三、申报时间
上述材料请各学院于2023年6月22日前交至通识教育学院(创新创业教育中心)。
联系人:张琳 联系电话:26299196
附件:福建商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及奖励办法(修订)
通识教育学院(创新创业教育中心)
2023年6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