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,机关各部门,各教辅机构:
根据《福建商学院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劳动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》等2项实施方案的通知(详见附件1),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,做好2023年上半年对应工作开展情况填报工作(截止至2023年8月30日),其中开展情况电子版(详见附件2、附件3)于10月13日前提交至教务处,支撑佐证材料各单位自行归档备查。
附件:1.《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劳动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》等2项实施方案的通知
2.《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劳动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》开展情况登记表
3.《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体育工作的实施方案》开展情况登记表
教务处
2023年10月9日